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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企业 落户南山最高可获1亿元奖励


企业落户南山发展新能源产业

最高可获1亿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近日,《南山区促进新能源产业

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出台


《措施》从加大新能源企业招引力度、培育新能源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技术攻关、产业人才支持、新技术示范支持、新能源场景支持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标准。


《措施》部分内容如下


据悉,围绕储能电池及系统、智能光伏、天然气贸易、充电设施、高效电力电子器件、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氢能、海上风电运维等重点方向引进企业,依规模和贡献等条件,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并给予企业核心人才最高600万元一次性安置补贴。


新能源是深圳“20+8”产业集群之一。《措施》提出,支持新能源领域创新载体建设,对承担省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分别按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新技术示范支持方面,南山区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无人机示范应用,对区内企业或单位首次采购辖区内生产的氢燃料电池无人机的,按照采购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针对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装机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项目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省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区内企业或单位首次采购辖区内新认定的首台套装备产品,按照首批采购金额给予采购方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南山区还支持打造新能源综合应用项目。鼓励区内上下游企业联动,围绕辖区内标志性建筑、核心商圈、港口码头、工业园区等打造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示范站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相应采购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措施》全文



来源:消息报融媒体记者 蒋晶

编辑:lee  美编:小球 

校对:潘社林

编审:贺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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