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全城参与 | @禅城小区,20万激励奖金的申报指南请注意查收
为进一步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佛山市已出台《佛山市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方案》,自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止,拟投入4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补符合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区,进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
那哪些小区可以申报呢?
具体的激励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
疑惑多多?马上为您解答
一
激励申请对象
佛山市辖区内32个镇街实施封闭管理的居民区均可申报成为激励对象(封闭管理的居民区是指在居民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不包括交楼时间在半年内的新建住宅)。
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物业服务单位为激励对象。没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居民区,实际履行物业管理的单位(居委、村委)为激励对象。
二
激励标准
按照《佛山市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激励测评标准(试行)》,提交申报的居民区垃圾分类达到85分及以上的达到激励标准,实行通报表扬。
在2022年底前按照10万元/1000户的基本标准激励,2022年底后按照8万元/1000户的基本标准激励。居民区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激励资金增加1万元,最低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激励资金减少1万元,最低不少于3万元。
哇~是否有点心动
这就马上教您如何申报~
1、申报
激励申报环节于7月1日在“佛山扶持通”(fsfczj.foshan.gov.cn)网站上正式开通,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可根据细则要求,在线提交《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资金居民区申报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证书、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图、申报单位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
由区、镇街两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及现场审核,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对候选激励对象开展现场监督。
3、公示
市扶持通平台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每季度会对候选激励对象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激励资金额度通报市财政局及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向激励对象发放激励资金。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后,需要签订书面的《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垃圾分类承诺书》及填报《居民区垃圾分类资金使用预算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获得的激励资金仅可用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该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达标设置、分类收集站的建设、改造,以及桶边督导的劳务补贴。
▲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垃圾分类承诺书
▲居住区垃圾分类激励资金使用预算表
若禅城区各单位在
申报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资金时
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
可在工作时间
拨打服务专线电话进行咨询:
禅城区垃圾分类办:82803305
02祖庙街道垃圾分类办:82030421
03石湾镇街道垃圾分类办:83921356
张槎街道垃圾分类办:82106623
南庄镇垃圾分类办:85332070
温馨提示
激励资金按照先达标申报先得,评分高者优先得,一次为限,激励资金标准逐步退坡,激励资金总量封顶等原则实施。
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禅城人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