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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安部也表态了! (企业家们留意)

李舒律师 法客帝国 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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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夸夸其谈毫无兴趣,只专注“有用”的实务分享


公安部出手!严禁将经济纠纷当刑事犯罪处理,马上采取四大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全文)

  • 来源|公安部

  • 编辑整理|李舒律师(电话/微信:18501328341


 

编者|李舒律师

北京两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高级合伙人,专注民企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和案件办理

手机/微信:18501328341

编者按:


关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动态和问题研究,如果希望系统了解,推荐大家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大学一个课程,我本人也会应邀去授课。点击报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与反腐败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自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都陆续表态、学习、发文和推进采取措施了。大家一直期待的最重要的执法机关——公安部迟迟没表态,大家有些着急,我们都更希望在保护民企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和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公安系统更要加大力度做更多的工作,才能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们看到希望。


毕竟,所有的滥用刑事手段抓捕企业家、将经济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办,随便冻结一下账户,搞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骗取贷款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偷逃税款罪、非法经营罪等,都是悬在每一个民营企业家头上的利剑,公安机关想要搞个人,分分钟就能搞死一个企业和企业家,没什么难度。在一般人印象中,这些活儿,最起码上门抓人这事儿,是公安干的。因此,大家对最高领导人的意见能否落实到位,比较关心公安部门的态度。


终于,在大家的急切期待中,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表态了。在2018年11月17日主持召开的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赵部长表示:(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研究审议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这里面传递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除认真学习和贯彻的基本态度外,更重要的是拿出行动来,“研究审议”了“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除此之外,在这次会议中还重点强调了这四个问题


1、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


2、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发现错拘错捕等执法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依法纠错


3、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


我们期待,公安部尽快出台专门落实最高领导人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就像在会议上宣称的那样,立即真正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约束各级公安部门和人员依法行事,别充当他人打手,处理几个典型,切实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民营企业家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后附系列信息:


1、习近平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家座谈讲话全文

2、最高法2018年11月5日表态全文

3、最高检:2018年11月6日表态全文

4、最高法院长:答记者问

5、司法部:严禁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粗暴执法,鼓励民企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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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志在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公安部官网 http://www.mps.gov.cn/n2255053/n5147059/c6305731/content.html)


2018年11月17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图 满博 


中国警察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田海军报道: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17日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审议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赵克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大政策举措,为保持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注入了坚定信心,对于新时代繁荣发展民营经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我们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履行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扎扎实实做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赵克志要求,要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任务,对标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完善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各项措施。


  • 要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侵害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理、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 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

    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发现错拘错捕等执法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依法纠错;

    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要从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入手,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认真研究推出服务企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为民营企业平等提供优质服务。


赵克志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作风、更实的措施,推动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领域“三查一治”执法监督工作,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执法行为。要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京公安部党委委员出席了会议。部机关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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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央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利、解决历史遗留冤案及产权保护新政系列政策形成沿革和过程


  1.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禁止领导干部的5种干预司法的行为;

  2.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党政领导干部的15种干预司法行为将被记录在案;

  3.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4.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5.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6. 2016年3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7. 2016年6月,公安部在雷洋案发后印发《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

  8. 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9. 2016年8月,中央深改组通过《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10. 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

  11. 2017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重磅新规!彻底解决涉财产冤案,为民营企业提供明确预期(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

  12. 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13. 2017年11月22日,中央重申:抓典型!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纠正真正取得突破,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国务院

  14. 2017年12月14日,突发!最高检通知:严禁将民事纠纷当刑事案件办,确保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提振信心(详解)

  15. 2017年12月16日,最高检重拳出击:公安应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严禁滥用强制措施,8种情形将追责!(产权保护再加码)

  16. 2017年12月28日,终于动真格了!最高院正式启动三起涉民企产权典型案件审查(更多财产冤案亟待解决)

  17. 2018年1月2日,最高院1号文件:严禁刑事干预经济纠纷,立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法〔2018〕1号】

  18.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要求:2018年抓紧纠正一批典型民企产权冤案,树立企业家信心

  19. 中政委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关于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件的规定(全文)|法客帝国

  20. 中央政法委:严防刑事介入经济纠纷,加紧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

  21. 风向标!中央政法委: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强力追责,才能避免新的冤错案件)

  22. 大快人心!最高法院正式打响了纠正民营企业家冤家错案的第一枪,遗憾没有追责(物美张文中案件评析)

  23. 重磅揭秘:惊动中央的千亿矿权案,到底是怎么回事?(超详细的分析!)

  24. 烈士暮年,冤案能平反吗?最高法院提审牟其中案解读(附裁定判决全文)

  25. 2018年11月1日,信息量极大,希望每位企业家都能看到!(有些信息不要听更不要信)

  26. 最高法最高检:别再乱抓企业家了!严禁乱查封乱冻结,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

  27. 最高检:马上解决企业家最关心的这11个"常见罪"问题,慎用刑事手段

  28. 中央《民企产权保护和涉财产冤案司法政策汇编(2017第4版)》免费下载 免费下载

    👉(1)涉及刑事案件的财物处置规范

    👉(2)民企投资和产权平等保护问题

    👉(3)滥用刑事措施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4)滥用司法措施乱查封乱执行问题

    👉(5)对企业家滥用拘捕等刑事措施问题

    👉(6)民企和企业家产权取得的原罪问题

    👉(7)规范公检法司人员行为的有关规定

    👉(8)禁止党政领导干预司法的政策文件

    👉(9)冤假错案的查处办理和平反恢复问题

    👉(10)责任人员的追究和损害赔偿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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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舒律师、唐青林律师,均从事法律职业多年,实务经验丰富。专业论文曾发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及《法学研究》等。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获得胜诉,参与办理的各类案件总金额累计达百亿元。领衔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心及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团队“十大金刚”最低学位为硕士学位,全部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取得法学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公司诉讼法律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等法律专业著作十余部。团队深度耕耘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含公司并购及公司控制权)、合同法、担保法、金融、土地与矿产资源法、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法、高端婚姻家事纠纷、重大财产保全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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