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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儒墨争论我的“一毛”谁做主

新少数派 2021-03-15


文 | 秦晖


第一节 孟辟杨墨

儒家跟其他家发生冲突,其实最早不是和法家,而是和墨家。孟子对杨朱和墨翟就有非常之不客气的话,甚至我们觉得像儒家那样文质彬彬的人,这样的话都是很少见的。孟子在历史上有一个说法,叫作“孟子辟杨墨”,所谓“辟”就是抨击或者说否定,那么孟子怎么辟杨墨呢?孟子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说,现在这个天下已经不像话了,杨朱和墨翟这两个异端把人心都给蛊惑坏了,天下的人不是信杨朱的,就是信墨翟的。

那么杨朱、墨翟究竟坏在什么地方呢?孟子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说这些人简直就不是人,而且还说如果这些坏的东西不能够得到阻碍,将来我们会出现一个“率兽食人”的局面,就是野兽都吃人了。

那么杨朱和墨翟到底讲了什么,使孟子那么反感呢?杨朱他到了秦以后,就不大有人讲了,实际上是被禁止了。所以杨朱的著作,我们现在根本就见不到,能见到的都是人们骂他的话,那么具体是怎么骂的呢? 叫“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人们经常骂杨朱,说他鼓吹自私自利,完全从个人出发,拔一根毛都不愿。而墨子正好相反,墨子是以天下为本位的,他反对人有亲疏之别,他提出的叫“兼爱”。所谓的“兼爱”就是对所有人都同等地爱,爱父亲和爱路人应该是一样的,不能有差别。那么,他说,为了天下人们应该奉献一切,天下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而为之”,和杨朱好像是正好相反。那么孟子当然对这两者都很不高兴,因为用现在的话讲,杨朱就是有点个人主义了,小共同体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有离心倾向了;而墨翟又是大共同体本位的倾向,就是以天下为本位的,那么小共同体当然也不用说了。所以一个从外部,一个从内部,都解构了小共同体,孟子自然是很愤怒的。


第二节 杨近墨远

可是孟子又讲了一番话,他说天底下的这些异端邪说是很糟糕,但是如果人们意识到墨翟是最糟糕的,那么这些人就又会变成杨朱的信徒,等到他们进一步知道杨朱也是很邪恶的,那么他们就会成为我们儒家的信徒了,这句话叫“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如果从字面上看,似乎孟子是说,杨朱、墨翟都很糟糕,但是相对而言,墨翟似乎更糟糕。因为墨翟是最糟糕的,所以你要首先认识到墨翟的错误,那么你认识到墨翟的错误了,你就变成杨朱了,接着你认识又提高了,你就会变成儒家了。所以有人把这两句话取了一个词,叫作“杨近墨远”,也就是说两个人都不好,但是杨朱好像离儒家比较近,墨翟离儒家比较远。

可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呢?后世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杨朱鼓吹自私自利,而墨翟在鼓吹大公无私,哪怕这个大公无私有点极端,有点太乌托邦,也不能说这个东西比自私自利还要糟糕吧。还有人说,孟子讲的这句话,只是举了个例子而已,并不是说杨、墨真的有什么区别。就连韩愈也说过,看起来好像墨翟比杨朱好,所以孔子应该是对墨翟的评价更高一点,“孔墨必相为用”。民国时期,还有人基于个人权利的观念,解读孟子不主张舍己为人,而是既要利己又要利人。杨朱考虑利己,但是不讲利人,所以孟子不喜欢他。而墨翟的利人是要以损失自己为前提的,所以孟子就觉得墨子更糟糕、不现实。可是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因为那些很高调的理想,比如说“舍生取义” “杀身成仁”这样的话,孔孟也都讲过。如果说墨子因为太理想主义了,那么孟子不喜欢也可以,但他总不至于比杨朱还坏吧?

还有一些人说,孟子的意思是搞中庸之道,太左也不好,太右也不好,把这两个加在一起除以二就行了。可是按照这个说法,第一不能“杨近墨远”;第二,孟子自己曾说过不在这两者之间取平均数的, “杨子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孟子先说这个不走极端,搞中间道路也是可以的,这是比较接近我的想法。但是他又说,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就是说,你光执中也不行,“无权”是什么意思?“权”就是权衡的意思,就是你不能只是和稀泥、搞调和,你还要做比较,权衡利弊,还要有你自己的原则,如果你这些都不讲,只是两个A加B再除以2,得出一个平均数,只是搞折中主义,“执中无权,犹执一也”,这样的坏处和走极端是一样的。如果真的是这样,“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那就成了贼道了,孟子认为都是歪门邪道。因此你可以看到,孟子强调的还是要有权,有权就是有比较,就是你要有自己的价值判断。那么他的价值判断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他根据这个价值判断就可以得出墨翟比杨朱更糟糕的结论来呢?

墨翟


第三节 我的“一毛”谁做主

现在流传下来的最早的一部《孟子注》是汉儒赵歧的。赵歧在讲 “墨翟之道,兼爱无亲疏之别,最为违礼” 有一个注。他说,孔孟是要讲亲疏之别的,墨翟根本不讲这个,那的确是离经叛道了。他说:“杨朱为己爱身,虽违礼,尚得不敢毁伤之义。”“不敢毁伤”是一个省略,实际上指的就是孔子的那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也就是说,我的一切不是我自己的,是我父母的,我不能私自把它给处理掉。那么杨朱说,他不愿意拔这一毛,如果不愿意拔这一毛,只是为了他自己考虑,那杨朱当然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可是如果他讲的这一毛是属于父母的,那么在孟子看来,这是有道理的。因此,孟子认为杨朱虽然看上去很自私,但是他还有不能自己去处理父母的东西这样一种想法,所以他错得就比较少一点。可是如果按照他的解释,这个问题就变了,变成什么呢?大家想一想,所谓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实际上说的不是说他应该不应该毁伤,而是说你有没有权利毁伤。就是这一毛到底是不是属于你的,这和拔不拔、应该不应该拔,是两件事。

如果按照赵歧的这个说法,这三个人的争论就不是该不该拔这一毛的争论,而是谁有权利拔这一毛的争论。讲得简单点,就是我的一毛由谁做主。杨朱的意思是,我这一毛由我来做主,我有权利拔,当然我也有权利不拔。我的东西由我来做主,这就意味着我不是就不拔,但是拔不拔得由我来说了算,不能由你来说了算。只要我愿意,不但拔一毛,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的,但是前提是做主的是我,而不是你,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来拔我的一毛。而墨翟当然就是相反的,认为为了天下你就是应该牺牲,这个是天下决定的,不是你决定的,为了天下你就必须拔。那么孟子认为什么呢?孟子认为你的一毛既不是天下的,也不是你自己的,是谁的呢?是父母的,实际上就是小共同体的,就是你的家庭、你的家族的,当然父母是家长,是这个小共同体的代表。因此这个权利应该归父母,如果父母说应该拔,比如说父母让你精忠报国,那你当然就要拔。如果父母说我还是需要你养老的,当然那就是“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了,就是我不能为了皇上把父母不管。


杨朱

第四节 一毛的背后是权利问题

那么我想问问大家,我以利天下为理由拔你的一毛合适不合适呢?这应该不应该被允许呢?如果能允许,理由是什么?如果理由是一毛很小,天下还是主要的,那我就不是只拔你一毛了,我可以把你的胳膊都折了,你的脑袋都砍了,因为你的脑袋只不过是一个脑袋,天下有60亿个脑袋,为了60亿个脑袋,我就可以砍了你的脑袋。按照同样的道理,我还可以砍掉100万个人的脑袋,因为100万比60亿还是少。如果按照这个道理,我可以一直推导到为了60亿中的30亿中,我可以砍掉29亿人的脑袋,因为29亿人还是少于30亿,能这样来吗?如果这样,这个世界将变成什么样的世界呢?

所以这里我要讲,我们固然要讨论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但是人们更要确定人们可以做什么,有权利做什么。如果一件事情是好事,但是你没有权利做的,你就不应该去做,你如果做了就不是好事。比如说,如果你要可怜一个人,比如说一个残疾人,你要给他捐肾、捐角膜,那非常好,大家都佩服你。可是假如你不是捐你自己的,而是私自就割别人的,那你不成了杀人犯了吗?你怎么还能是好人呢?所以我觉得这个道理是很清楚的。

中国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不讲人们可以做什么,只讲人们应该做什么,那么这个应该做什么就变成一种强制,这个强制往往是不尊重人们的权利。而只要这个事情变成强制,它就会变成坏事了。所以,西方有一句话,我觉得这个话应该是普世性的,那就是right高于good,right就是权利,实际上就是正当,就是你可以做什么要比你应该做什么更优先,因为你只有明确了你可以做什么,你才能判断这个事情该不该做,如果这个事情根本就是你没有权利做的,比如说把张三的东西给李四,哪怕张三的东西给李四是有好处的,这个决定也应该由张三来做,不能由你来做。如果可以由你来做的话,那你不就慷他人之慨吗?你本身有什么优越呢?而且你可以慷他人之慨,你用这个权利就可以自私,你可以剥夺张三,表面上的理由是为了李四,实际上你剥夺了张三,把他的东西装在自己口袋里了,有没有这个可能?当然有。所以这里我要讲,所谓的保护私有产权,是说一个人的私有产权别人不能随便剥夺。

那么我们看到在中国古代这场争论中,这些人没有用权利这个词,但是实际上讲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的一毛到底是谁的?孟子的意思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你的一毛属于小共同体,属于父母,因此应该由父母做主。这个就是他在权利意义上讲的这个事。那么杨朱的观点就比较超前,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我的一毛应该由我自己做主。墨翟就认为,你有什么权利啊?天下比你大,只要天下需要,你就应该献出来。孟子的立场是,认为杨朱和墨翟都不对。

我这里讲的权利是right,不是power,是利益的利,不是力量的力。什么叫做权利呢?当一件事情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时候,这件事情就是你的权利。比如说,投票是你的权利,这就意味着你可以投也可以不投,你可以投给张三,也可以投给李四,当投票是你的自由的时候,投票就是你的权利。但是假如不是这样,你必须投,而且你必须投给我,你不投给我,我就把你杀了,那么这个时候投票对于你来讲就不是权利了,而是义务了。就像纳税,纳税你是不能不纳的,所以纳税是你的义务。但是慈善是你的权利,因为慈善是你可以不做的,但是你做了,大家就很佩服,认为你真的是个好人,你做了该做的事儿。这叫作正确地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当然这个权利也有好像不那么正确的。比如说,你是用了你自己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动机不太善,只是为了你谋利。比如说,你在公共场所抽烟,假定这个国家没有公共场所的禁烟令,没有禁烟令也就意味着你抽烟是可以的,因为你这个权利没有被剥夺。可是你是不是该抽烟呢?那当然你就不应该,因为抽烟影响了别人。假如有禁烟令了,那你根本就没有抽烟的权利。但是这一切都是在你的权利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做下一步的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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