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癌症患者捐遗产被收20万咨询费”?司法局通报,20万全退,律所整顿...

烟语法明 2021-04-03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北武汉一癌症患者欲捐遗产10天被律所收20万咨询费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3月28日晚,武汉市武昌区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约谈律所相关负责人和代理律师。据悉,律所已退还20万元代理费,并解除相关代理合同。



通报称,经查,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良朋律所)为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某某。2020年11月22日,当事人艾馨(化名)与良朋律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律师林某、吕某,代理费20万元,艾馨于11月28日缴纳全款,良朋律所于11月30日开具发票。

武昌区司法局表示,本案中,代理律师在知晓当事人身体状况及拟代理事项情况下,未能向其充分解释收费的依据、标准和服务事项,未能主动提示并帮助其申请公益法律援助,明显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中的“公平、诚信”原则。良朋律所对代理律师的执业行为未能实施有效监督,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据此,武昌区司法局依法约谈良朋律所负责人赵某某、代理律师林某、吕某、工作人员范某良,责令该所全面自查,及时整改,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律师教育管理。


2021年3月25日,良朋律所退还了20万元代理费,并与艾馨解除代理合同。


据此前报道,湖北武汉一癌症晚期患者反映:考虑生命无多,打算卖房后捐给动物协会,咨询律师时,10天时间被律师“骗”走20万元“咨询费”。

21日,武昌区司法局官方微博回应,已依法受理,将尽快完成案件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上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武昌政务微博、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及中青报官微此前报道等。)


阅读链接

现年42岁的艾馨(化名)患有乳腺肿瘤。住院治疗期间,她卖掉了房子,以维持治疗费用。她打算等自己去世后,将遗产捐献给动物保护协会。随后,她联系上武汉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向对方咨询遗产捐献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对方先后向她收取20万元“咨询费”,这让艾馨觉得有些不对劲。


据艾馨介绍,七八年前,她被确诊患有肿瘤。因为一些因素的影响,她一直抗拒治疗,结果耽误了病情,目前已是“肿瘤终末期”。病情恶化后,她不得不接受住院治疗,也无法继续工作。期间,她卖掉了名下的房子,用来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


艾馨说,患病后,她萌生了将遗产对外捐赠的想法,便想委托律师代理此事。她通过网络搜索,找到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

2020年11月22日,艾馨与律所取得联系,当天下午,有律所工作人员来到她租住的地方。艾馨与工作人员沟通过后,向工作人员提供的账号转账10万元,并签署一些协议。


11月28日,艾馨再次与工作人员见面,她又一次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10万元。对此,艾馨公开表示,当时她情绪“很不稳定”,转账的行为有些“糊里糊涂的”。


据媒体报道,律所工作人员所说的“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对接武汉市小动物协会、生活照料、帮助艾馨起草遗嘱等。律所工作人员称,艾馨此前曾来过律所,表示不想继续让他们办理遗产捐赠的相关事项。对此,律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艾馨确实不想做了,他们考虑退还一部分费用,“退5万左右”。当天下午,艾馨向政府部门投诉此事。


央广网武汉3月24日消息(记者彭照)3月2日,在媒体记者的见证下,艾女士拨通了范某良的电话。“你不是去把我们投诉了吗?你投诉之后,我们也依法将情况向司法局反映了。欢迎你投诉,欢迎你监督。我们收的20万,跟你说得很清楚。我们开了票,签了合同。我们不是黑心的人。”范某良说。


为了进一步弄清事情的原委,记者决定到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一探究竟。范某良告诉记者,事务所的重点是帮助艾女士做法律咨询,以及财产捐赠的问题。“她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来了一次,说不想搞。我说如果确实不想做了,考虑退一部分费用,退5万左右,我们也并没有完全不松动,完全是按违约来处理。之后,她直接上午来,下午就把我们投诉了。既然投诉了,我们就依法走法律程序。”

艾女士向有关媒体记者透露,良朋律所也于3月21日上午退还了17万。(综合来自央广网、极目新闻)

烟语君语:司法局认定的代理律师有违“法律规定中的'公平、诚信'原则”,可谓开了律师认定费用收费违规理由的先河。何为“公平”,何为“诚信”?律师收费还需要考虑“当事人身体状况及拟代理事项情况”?有具体标准吗?是不是以后律师收费要借鉴银行保险业,对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用黑体字辩明,必要时要录音录像,加上一句,“此收费标准我已经知晓”?

   往期文章:最高法院裁判:虽已支付购房款但未办理登记,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的不应支持


  往期文章:当事人拒接电话、躲避送达人员,法院:罚款5000元


  往期文章:一大帮法律人,围着一封伪造的《回复信》猛批,有意思吗?


  往期文章:乐视败诉!法院判决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